卷三十五 志第二十五

◎州郡一 ○扬州 南徐州 徐州 南兖州 兖州 唐尧之世,置十有二牧,及禹平水土,更制九州,冀州尧都,土界广远,济、河为兖州,海、岱为青州,海、岱及淮为徐州,淮、海为扬州,荆及衡阳为荆州,荆、河为豫州,华阳、黑水为梁州,黑水、西河为雍州。自虞至殷,无所改变。周氏既有天下,以徐并青,以梁并雍,分冀州之地以为幽、并。汉初又立徐、梁二州。武帝攘却胡、越,开地斥境,南置交趾,北置朔方,改雍曰凉,改梁曰益,凡为十三州,而司隶部三辅、三河诸郡。东京无复朔方,改交趾曰交州,凡十二州;司隶所部如故。及三国鼎歭,吴得扬、荆、交三州,蜀得益州,魏氏犹得九焉。吴又分交为广。魏末平蜀,又分益为梁。晋武帝太康元年,天下一统,凡十有六州。后又分凉、雍为秦,分荆、扬为江,分益为宁,分幽为平,而为二十矣。 自夷狄乱华,司、冀、雍、凉、青、并、兖、豫、幽、平诸州一时沦没,遗民南渡,并侨置牧司,非旧土也。江左又分荆为湘,或离或合,凡有扬、荆、湘、江、梁、益、交、广,其徐州则有过半,豫州唯得谯城而已。及至宋世,分扬州为南徐,徐州为南兖,扬州之江西悉属豫州;分荆为雍,分荆、湘为郢,分荆为司,分广为越,分青为冀,分梁为南北秦。太宗初,索虏南侵,青、冀、徐、兖及豫州淮西,并皆不守;自淮以北,化成虏庭。于是于钟离置徐州,淮阴为北兖,而青、冀二州治赣榆之县。今志大较以大明八年为正,其后分派,随事记列。内史、侯、相,则以升明末为定焉。 地理参差,其详难举,实由名号骤易,境土屡分,或一郡一县,割成四五;四五之中,亟有离合,千回百改,巧历不算,寻校推求,未易精悉。今以班固马彪二志、太康元康定户、王隐《地道》、晋世《起居》、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徐《州郡》及地理杂书,互相考覆。且三国无志,事出帝纪,虽立郡时见,而置县不书。今唯以《续汉郡国》校《太康地志》,参伍异同,用相征验。自汉至宋,郡县无移改者,则注云“汉旧”,其有回徙,随源甄别。若唯云“某无”者,则此前皆有也。若不注置立,史阙也。 扬州刺史,前汉刺史未有所治(它州同),后汉治历阳,魏、晋治寿春,晋平吴治建业。成帝咸康四年,侨立魏郡(别见),肥乡(别见)、元城(汉旧县,晋属阳平)二县,后省元城。又侨立广川郡(别见),领广川一县,宋初省为县,隶魏郡。江左又立高阳(别见)、堂邑二郡(别见),高阳领北新城(别见)、博陆(博陆县,霍光所封,而二汉无,晋属高阳。)二县。堂邑,领堂邑一县,后省堂邑并高阳,又省高阳并魏郡,并隶扬州,寄治京邑。文帝元嘉十一年省,以其民并建康。孝建元年,分扬州之会稽、东阳、新安、永嘉、临海五郡为东扬州。大明三年罢州,以其地为王畿,以南台侍御史部诸郡,如从事之部传焉,而东扬州直云扬州。八年,罢王畿,复立扬州,扬州还为东扬州。前废帝永光元年,省东扬州并扬州。顺帝升明三年,改扬州刺史曰牧。领郡十,领县八十。户一十四万三千二百九十六,口一百四十五万五千六百八十五。 丹阳尹,秦鄣郡,治今吴兴之故鄣县。汉初属吴国,吴王濞反败,属江都国。武帝元封二年,为丹阳郡,治今宣城之宛陵县。晋武帝太康二年,分丹阳为宣城郡,治宛陵,而丹阳移治建业。元帝太兴元年,改为尹。领县八,户四万一千一十,口二十三万七千三百四十一。 建康令,本秣陵县。汉献帝建安十六年置县,孙权改秣陵为建业。晋武帝平吴,还为秣陵。太康三年,分秣陵之水北为建业。愍帝即位,避帝讳,改为建康。 秣陵令,其地本名金陵,秦始皇改。本治去京邑六十里,今故治村是也。晋安帝义熙九年,移治京邑,在斗场。恭帝元熙元年,省扬州府禁防参军,县移治其处。 丹杨令,汉旧县。 江宁令,晋武帝太康元年,分秣陵立临江县。二年,更名。 永世令,吴分溧阳为永平县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惠帝世,度属义兴,寻复旧。义兴又有平陵县,董览《吴地志》云:“晋分永世。”《太康》、《永宁地志》并无,疑是江左立。文帝元嘉九年,以并永世、溧阳二县。 溧阳令,汉旧县。吴省为屯田。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。 湖熟令,汉旧县。吴省为典农都尉。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。 句容令,汉旧县。 会稽太守,秦立,治吴。汉顺帝永建四年,分会稽为吴郡,会稽移治山阴。领县十,户五万二千二百二十八,口三十四万八千一十四。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五十五,陆同。 山阴令,汉旧县。 永兴令,汉旧余暨县,吴更名。 上虞令,汉旧县。 余姚令,汉旧县。 剡令,汉旧县。 诸暨令,汉旧县。 始宁令,何承天志,汉末分上虞立。贺《续会稽记》云:“顺帝永建四年,分上虞南乡立。”《续汉志》无。《晋太康三年地志》有。 句章令,汉旧县。 鄮令,汉旧县。 鄞令,汉旧县。 吴郡太守,分会稽立。孝武大明七年,度属南徐。八年,复旧。领县十二,户五万四百八十八,口四十二万四千八百一十二。去京都水六百七十,陆五百二十。 吴令,汉旧县。 娄令,汉旧县。 嘉兴令,此地本名长水,秦改曰由拳。吴孙权黄龙四年,由拳县生嘉禾,改曰禾兴。孙皓父名和,又改名曰嘉兴。 海虞令,晋武帝太康四年,分吴县之虞乡立。 海盐令,汉旧县。《吴记》云:“本名武原乡,秦以为海盐县。” 盐官令,汉旧县。《吴记》云:“盐官本属嘉兴,吴立为海昌都尉治,此后改为县。”非也。 钱唐令,汉旧县。 富阳令,汉旧县。本曰富春。孙权黄武四年,以为东安郡;七年,省。晋简文郑太后讳“春”,孝武改曰富阳。 新城令,浙江西南名为桐溪,吴立为新城县,后并桐庐。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张勃云:“晋末立。”疑是太康末立,寻复省也。晋成帝咸和九年又立。 建德令,吴分富春立。 桐庐令,吴分富春立。 寿昌令,吴分富春立。新昌县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 吴兴太守,孙皓宝鼎元年,分吴、丹阳立。领县十,户四万九千六百九,口三十一万六千一百七十三。去京都水九百五十,陆五百七十。 乌程令,汉旧县,先属吴。 东迁令,晋武帝太康三年,分乌程立。后废帝元徽四年,更名东安。顺帝升明元年复旧。 武康令,吴分乌程、余杭立永安县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 长城令,晋武帝太康三年,分乌程立。 原乡令,汉灵帝中平二年,分故鄣立。 故鄣令,汉旧县,先属丹阳。 安吉令,汉灵帝中平二年,分故鄣立。 余杭令,汉旧县,先属吴。 临安令,吴分余杭为临水县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 于潜令,汉旧县,先属丹阳。 淮南太守,秦立为九江郡,兼得庐江豫章。汉高帝四年,更名淮南国,分立豫章郡,文帝又分为庐江郡。武帝元狩元年,复为九江郡,治寿春县。后汉徙治阴陵县。魏复曰淮南,徙治寿春。晋武帝太康元年,复立历阳(别见)、当涂、逡道诸县,二年,复立钟离县(别见),并二汉旧县也。三国时,江淮为战争之地,其间不居者各数百里,此诸县并在江北淮南,虚其地,无复民户。吴平,民各还本,故复立焉。其后中原乱,胡寇屡南侵,淮南民多南度。成帝初,苏峻、祖约为乱于江淮,胡寇又大至,民南度江者转多,乃于江南侨立淮南郡及诸县。晋末,遂割丹阳之于湖县为淮南境。宋孝武大明六年,以淮南郡并宣城,宣城郡徙治于湖。八年,复立淮南郡,属南豫州。明帝泰始三年,还属扬州。领县六,户五千三百六十二,口二万五千八百四十。去京都水一百七十,陆一百四十。 于湖令,晋武帝太康二年,分丹杨县立,本吴督农校尉治。 当涂令,晋成帝世,与逡道俱立为侨县,晋末分于湖为境。 繁昌令,汉旧名,本属颍川。魏分颍川为襄城,又属焉。晋乱,省襄城郡,以此县属淮南,割于湖为境。 襄垣令,其地本芜湖。芜湖县,汉旧县。至于晋末,立襄垣县,属上党。上党民南过江,立侨郡县,寄治芜湖,后省上党郡为县,属淮南。文帝元嘉九年,省上党县并襄垣。 定陵令,汉旧名,本属襄城,后割芜湖为境。 逡道令,汉作逡遒,晋作逡道,后分芜湖为境。 宣城太守,晋武帝太康元年,分丹阳立。领县十,户一万一百二十,口四万七千九百九十二。去京都水五百八十,陆五百。 宛陵令,汉旧县。 广德令,何志云:“汉旧县。”《二汉志》并无,疑是吴所立。 怀安令,吴立。 宁国令,吴立。 宣城令,汉旧县。 安吴令,吴立。 泾令,汉旧县。 临城令,吴立。 广阳令,汉旧县曰陵阳,子明得仙于此县山,故以为名。晋成帝杜皇后讳“陵”,咸康四年更名。 石城令,汉旧县。 东阳太守,本会稽西部都尉,吴孙皓宝鼎元年立。领县九,户一万六千二十二,口一十万七千九百六十五。去京都水一千七百,陆同。 长山令,汉献帝初平二年,分乌伤立。 太末令,汉旧县。 乌伤令。 永康令,赤乌八年,分乌伤上浦立。 信安令,汉献帝初平三年,分太末立曰新安。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 吴宁令,汉献帝兴平二年,孙氏分诸暨立。 丰安令,汉献帝兴平二年,孙氏分诸暨立。 定阳令,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,孙氏分信安立。 遂昌令,孙权赤乌二年,分太末立曰平昌。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 临海太守,本会稽东部都尉。前汉都尉治鄞,后汉分会稽为吴郡,疑是都尉徙治章安也。孙亮太平二年立。领县五,户三千九百六十一,口二万四千二百二十六。去京都水二千一十九,陆同。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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